電力體制改革迷途 (武漢天立華高電氣設備有限公司)
在電力體制改革啟動十周年之際,接二連三的壟斷指責,正挾民意洶涌而來,攪渾一池春水。
最近一段時間,國家電網公司的日子頗不平靜。
先是2012年4月25日,陜西省地方電力集團公司(簡稱陜西地電)和國家電網發(fā)生武斗,震驚業(yè)界;后有5月份“山東民企魏橋電價比國網低1/3以 上”的新聞充斥互聯網,在此番階梯電價實施的當口十分醒目。進入6月,又有內蒙古電企指責國家電網“欲吞并蒙西電網不成,利用自己的壟斷地位限制內蒙電力 上網,對內蒙電力跨省外送消極怠工,結果造成電企大面積虧損”。內蒙古“窩電”問題再度成為媒體熱點。
在電力體制改革啟動十周年之際,接二連三的壟斷指責,正挾民意洶涌而來,攪渾一池春水。一時間,“打破國家電網壟斷”的呼聲四起。國家電網為何會遭受 諸多質疑和挑戰(zhàn)?指責背后的事實究竟如何?在電改十年卻仍陷入停滯之際,相信這些問題的厘清,對于澄清指責背后的誤解,看清電改前進的方向,尤為重要。
能源新貴慘遭“鎖喉”?
先來看看內蒙“窩電”一事的真相。
蒙西電網董事、黨委副書記托克向《國企》記者介紹稱,蒙西電網得益于“煤炭從坑口出來—發(fā)電廠—蒙西電網”的優(yōu)勢,素來是電價洼地,有利支援了內蒙古 經濟建設。由于電網具有區(qū)域內自然壟斷屬性,蒙西電網負責蒙西8個盟市的輸配電業(yè)務,這8個盟市以外的區(qū)域屬國家電網公司管轄。蒙西地區(qū)多余的電力要想送 出去,必須經過國家電網所轄電網。目前,蒙西電網有兩條外送通道,第一通道“豐泉—萬全”、第二通道“汗海—沽源—平安城計4回500千伏超高壓線路。北 京用電負荷為1200多萬千瓦,其中70%的電力依靠外送。其中,內蒙古電力通過網對網(蒙西電網對華北電網)輸送北京最大負荷430萬千瓦,進京電價比 北京居民電價低1毛多,在外送電力中蒙電占了一半之多。
作為國家能源基地,內蒙的風能與煤炭資源均列全國第一,風能裝機并網也在全國居首。中國電力企業(yè)聯合會統(tǒng)計快報顯示,內蒙古是我國第一個產煤量、發(fā)電 裝機容量均居全國首位的省區(qū)。在內蒙古超過6700萬千瓦的發(fā)電裝機容量中,大約16%為風力發(fā)電。并網難度高的風電已經成為內蒙古第二大主力電源。
但由于外送通道不暢,在全國其他地方鬧電荒的背景下,內蒙棄風限火現象嚴重。由于火電企業(yè)發(fā)電受限,需要煤炭數量有限,煤炭大多外運。盡管在蒙西,國 家電網規(guī)劃了兩條特高壓(電力外送)項目,卻遲遲未見動工。在國務院只授權國網介入的特高壓線路建設上,蒙西電網與國家電網項目合作進展遲緩。明明有很多 地方缺電,明明內蒙古電企可以多發(fā)電賺錢,卻無法實現。
能源新貴慘遭“鎖喉”,這說起來的確讓人同情。但是,“窩電”問題的另一面仍待剖析。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向《國企》記者表示:“內蒙古‘窩電’問題由來已久。最近幾年,依托內蒙古的資源優(yōu)勢,內蒙發(fā)電項目上得太多、太快。這幾年裝機容量增加了5倍,而電網建設跟不上,當然就無法連接供需雙方。這在任何一個省份都要窩電。”
林伯強認為,對于這個問題,公眾有誤解。‘窩電’是地方電企自己的責任,不能怪其他人。內蒙首先要反省自己的戰(zhàn)略失誤,因為電網并不是他們所有的,電 網的全國一盤棋投資戰(zhàn)略也不是僅僅為內蒙古服務的。不能一窩蜂地上項目,也不管能不能賣出去,電網建設能不能跟上。國家電網早就許諾建設新線,但項目需要 發(fā)改委批準。內蒙古上電力項目,應當首先謀劃好輸電環(huán)節(jié),包括電網公司的線路建設戰(zhàn)略和發(fā)改委審批。輸配電線路的建設過程本來就比較慢。如果繼續(xù)這樣超出 現實不計后果地搶上項目,再改革也解決不了‘窩電’問題。”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yè)研究員宛學智告訴《國企》記者,內蒙古“窩電”問題主要是由我國能源區(qū)域分布嚴重不平衡導致。內蒙古擁有大量的煤炭資源,火電供應充足,而內蒙古的經濟發(fā)展水平低,電力需求不旺,電力供求嚴重失衡,導致內蒙古“窩電”局面出現。
地方與中央的利益之爭
內蒙古“窩電”事件的主角蒙西電網,其實也與不久前發(fā)生的陜西地電和國家電網的沖突有關——陜西地電不惜斗毆也要引進的輸電線路,就是來自蒙西電網。作為蒙西電網的合作伙伴,陜西地電的本意是將一小部分電力引到陜西支持當地經濟建設。
有人認為陜西地電與國家電網的沖突純粹是電網企業(yè)之間的利益之爭。然而,聯系基本同期發(fā)生的“魏橋模式”爭論,可以看出,這三件事其實都是地方利益與中央整體利益的沖突,是對現行電力體制的挑戰(zhàn)。
宛學智認為,地方勢力在供電、輸電和售電環(huán)節(jié)能夠以較低的價格提供更好的服務,這值得國家電網深思。電力行業(yè)是存在規(guī)模經濟的行業(yè),完全具備規(guī)模經濟效應的國家電網弊端百出,受到地方電力的強烈沖擊,這有利于倒逼國家對電網的改革,對打破國家電網壟斷具有重要意義。
山東民企魏橋低電價供電被一些媒體和公眾視為“改善民生、推進電網改革”之舉,仿佛讓人看到了電力改革的一線曙光。《魏橋能否成為電改小崗村?》等文章將魏橋塑造成為“抗擊電網壟斷的救世英雄”,在一定程度上表達了民眾的焦灼心態(tài)。
但某省級電力公司(非國網系統(tǒng))內部權威人士告訴《國企》記者:“魏橋集團將企業(yè)自備電廠所發(fā)的電私自架設線路對外供電,明顯違反了《電力法》。” 《電力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guī)定:一個供電營業(yè)區(qū)內只設立一個供電營業(yè)機構。按照規(guī)定,企業(yè)尤其是耗能企業(yè)申請獲批所建的企業(yè)自備電廠主要目的在于自發(fā)自 用,多余的電可以出售但必須賣給電網,不能自己架設線路對外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