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中明確提到“大力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節能環保體制改革,努力轉變發展方式”,其中,對于電力價格改革提出了比去年更深層次的要求。
此次《通知》第三條和第四條都明確提到了有關于電力方面改革的要求。其中,“三、深化壟斷行業改革,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渠道”中,提到加快推進電網企業主輔分離和農電體制改革;“四、大力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節能環保體制改革,努力轉變發展方式,繼續深化電價改革,建立與發電環節適度競爭相適應的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推進輸配電價改革;調整銷售電價分類結構,減少各類用戶電價間交叉補貼;適時理順煤電價格關系。”
此次關于電力改革的要求和說法,與2008年度的《通知》有較大不同,中電聯的一位專家表示,此次的要求除繼續加快推進電網企業主輔分離的這個電力行業的老問題外,已經將電力改革深化到整個產業鏈改革中去了,這是對電力改革的全盤考慮。
據了解,從2003年決定改革電價體制之后,5年中電價只調了9分多錢,平均一年調整不到2分錢。政府對調電價十分謹慎。
我國目前電價構成分為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均處于政府的調控之中,而輸配電價仍以購銷差價方式體現。前兩者因為由政府主導定價,無法及時反映市場的供需情況,而輸配電價則是由電網內部核定,價格不透明,無法通過價格傳導機制使電力上下游節約成本、強化管理。
任何行業的上下游都需要一個成本核算,但電力行業輸配電環節成本很不透明,這樣就對于改革帶來首當其沖的難題,必須先要對此方面動手。